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寒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1、积极宣传引导,提高防控意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各学院需将疫情防控规定、相关要求通过电话、微信、QQ等及时告知每个班级、每位学生,坚持每天督促提醒同学按时填报疫情日报信息平台和体温。辅导员通过网络联系方式及时发送疫情防控知识、解答学生问询,引导学生正确、理性看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2、精准信息排查,扎实开展数据统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院要认真摸排学生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学生数据统计,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3、做好学生心理疏导,传递温暖与爱心。针对疫情可能出现的负面情绪,各学院心理辅导老师开展应对疫情的心理咨询、心理知识宣传等相关工作,需要危机干预的请及时联系党委学工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网络辅导服务,提供情绪疏导与心理支持,筛查并做出必要转介。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多渠道、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教育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一是加强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恶劣天气及用电、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二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教育厅“六个严禁”;三是教育学生寒假返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严禁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和非法招工等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三、进一步做好安全形势的研判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安全形势研判会,认真梳理和分析影响安全稳定的人和事;要组织专人负责学生疫情信息填报,坚持日报告、零报告,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1、做好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在就业、学习、心理、情感、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增强他们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引导他们乐观面对生活,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要及时掌握特殊群体学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2、做好毕业班学生的安全管理。毕业班学生在外实习和求职期间,各学院要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要确保信息畅通,定期保持联系,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和纪律教育。
3、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去向跟踪工作。登记学生寒假去向,教育学生放假后立即返乡,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专兼职辅导员保持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到家。寒假假期鼓励学生原则在家欢度春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到中高风险地区的需向学院报告履行审批手续,并掌握学生位置信息、身体健康状况等。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及时组织召开专兼职辅导员会议以及主题班会等,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及时发现、处理、化解和报告有关情况,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学 生 处
2021年1月25日